廣州日報訊 (全媒體記者劉藝明 通訊員胡熒彬)什么是“斷卡”行動?昨日,佛山禪城公安走進企業(yè),解釋了“斷卡”行動的打擊范圍,同時也通報“斷卡”專項行動開展一個多月來,禪城公安便破獲了“斷卡”案件27宗,抓獲涉嫌買賣“兩卡”、幫助實施信息網(wǎng)絡犯罪等各類犯罪嫌疑人48名,查獲電詐設備90余臺,銀行卡及電話卡1.8萬余張。民警同時告誡廣大市民莫貪一時小利,淪為詐騙“幫兇”受到法律嚴懲。
昨日上午,為了開展“斷卡”行動的全面普法宣傳工作,佛山禪城公安走進轄區(qū)國星光電公司,向該廠的數(shù)百名員工公布了“斷卡”案例,并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和防范技能的普及。
民警表示,“斷卡”行動中的“卡”是指廣義上的“兩卡”,包括手機卡和銀行卡。其中,手機卡包括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、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和物聯(lián)網(wǎng)卡;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、公賬戶、結算卡,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,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、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。
民警提醒,“斷卡”行動的目的,就是要從根源上斬斷犯罪土壤,實現(xiàn)對電詐犯罪的全鏈條打擊?!扒f不要非法販賣、轉借電話卡、銀行卡,否則將可能付出慘痛的代價!”民警表示,如果向他人買賣、轉借電話卡、銀行卡用于非法活動的,涉事者不僅會因為得蠅頭小利而受到停用銀行賬戶、關停電話卡號、留下不良信用記錄等懲戒外,甚至可能觸犯我國刑法,按照幫助信息網(wǎng)絡犯罪活動罪甚至詐騙罪定罪論處。